本报济南1月8日讯(记者 张玉岩)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会商结果,预计1月10日起,山东内陆地区将出现一次大范围中重度污染天气过程。根据《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济南市于1月8日21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1月9日1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据了解,应急响应期间,工业企业按照2019年度最新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采取限产停产等减排措施。
对于扬尘污染减排措施,加强城市道路和公路保洁,非冰冻期适当增加道路机扫和洒水降尘作业频次和范围。
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停止建筑、市政、道路、水务、园林绿化等建设工程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室内外施工作业(应急、抢险、救灾和生产工艺要求不能立即间断的施工作业除外,地下工程除外)。
对于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及各区县建成区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运输车辆应停止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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