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兰陵县惠民庄水库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公告
2019年12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兰陵县惠民庄水库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Q〔2019〕39号)批准征收矿坑镇郭家沟村、后立庄村、惠民庄村、远立庄村土地68.2858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土地坐落在矿坑镇郭家沟村、后立庄村、惠民庄村、远立庄村集体土地;土地总面积为68.2858公顷,涉及农用地9.7206公顷(其中旱地8.9646公顷、有林地0.2985公顷、设施农用地0.4575公顷),建设用地1.1350公顷(其中采矿用地1.1350公顷),未利用地57.4302公顷(其中其他草地57.4302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矿坑镇郭家沟村、后立庄村、惠民庄村、远立庄村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告。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2020年1月3日
附件:兰陵县惠民庄水库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附件:
兰陵县惠民庄水库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土地总费用:3876.9437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4771.9520万元,社保1536.4306万元。
二、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参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鲁政字〔2015〕286号)的标准,本次征收矿坑镇后立庄村、惠民庄村土地综合地价为5.6万元/亩,矿坑镇郭家沟村、远立庄村土地综合地价为5.1万元/亩。
三、被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用
土地坐落在矿坑镇郭家沟村、后立庄村、惠民庄村、远立庄村集体土地;土地总面积为33.4209公顷,涉及农用地9.7206公顷(其中旱地8.9646公顷、有林地0.2985公顷、设施农用地0.4575公顷),建设用地1.1350公顷(其中采矿用地1.1350公顷),未利用地57.4302公顷(其中其他草地57.4302公顷)。该项目涉及矿坑镇惠民庄村土地补偿安置费为4402.7760万元、后立庄村土地补偿安置费为90.9653万元、郭家沟村土地补偿安置费为165.8398万元、远立庄村土地补偿安置费为86.8275万元。
四、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矿坑镇惠民庄村青苗补偿安置费为19.782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为5.373万元;后立庄村青苗补偿安置费为0.3884万元。
五、安置保障费
矿坑镇惠民庄村安置保障费为1420.4363万元,惠民庄村安置保障费为29.4863万元,郭家沟村安置保障费为60.9705万元,远立庄村安置保障费为25.53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