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落实电子商务平台责任专项行动
2020年01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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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16日讯(通讯员 王传华 高志国) 为有效遏制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网络交易市场秩序,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具体实际,开展落实电子商务平台责任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主要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集中整治平台把关不严,不落实基本义务、治理义务和协助监管义务等突出问题,有效遏制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      
  一是针对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综合性平台、商品交易平台、二手车交易平台、网络订餐平台以及社交电商平台、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易发多发的平台网站、APP结合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认真进行梳理排,查摸清监管底数。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和行政指导,做好正面引导,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认真落实平台主体责任,依法履行法定义务。
  此次行动突出检查平台内经营者“亮照、亮证、亮标”、平台协议规则、平台自营与他营、信用评价规则等信息公示情况;检查平台经营者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七日无理由退货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情况,对侵权行为、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采取措施情况;检查平台经营者履行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义务落实情况;检查平台经营者向监管部门提供违法违规信息的制度或者方式,平台对监管部门提供的配合处理、协助调查要求以及行政处罚决定的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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