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5日讯(记者 夏侯凤超) 日前,记者从济南市城管局了解到,济南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印发《推行城市家具一体化综合保洁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所谓的城市家具,包括城市中的园林绿化、交通设施、交警设施、路名牌、通信设施、高架路(桥)附属设施,水电暖设施、环境卫生设施、经营场所指示牌、公共健身设施等。
《方案》要求,要充分发挥市城管委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由城管部门以城市道路为载体的城市家具一体化综合保洁作业管理模式,建立标准精细化、监管专业化、评估社会化、保障常态化、统筹一体化的城市家具保洁管理体系。实施范围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济南高新区范围内,在城市道路及两侧可视范围内,由各级政府或企事业单位建设管理与养护保洁的城市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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