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交警关于恢复城区车辆停放和货车禁行管理的通告
2020年03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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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济阳区企事业单位已全面复工复产,群众生产生活开始恢复正常,道路上车辆明显增多,路面交通压力不断增大,车辆违停影响了正常通行,货车闯禁行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为此,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和济阳区实际,济阳交警将恢复城区车辆停放和货车禁行管理,具体通告如下:
  1.城区所有道路两侧车泊位外禁止车辆停放,停放车辆时请按照箭头指示方向停于车泊位内。
  2.没有《通行证》的货运车辆禁止在城区所有限行区域道路上通行,持有《通行证》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通行。
  3.恢复城区道路正常勤务管理措施,现场查处车辆乱停乱放和货运车辆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对影响道路通行的车辆予以拖移。
  4.重启原有道路交通电子监控设备违法抓拍功能,对违反停放管理规定的车辆和违反禁行规定的货运车辆依法予以抓拍处罚。
  5.恢复货运车辆禁(限)行区域道路通行备案制度,需进入禁(限)行区域道路通行的货运车辆,可以到交警大队城区中队进行通行备案并办理《通行证》。
  6.本通告自2020年3月19日0时起施行。
   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济阳区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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