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万元!东昌府区今发放消费券
上午10点准时开抢,最大面值100元
2020年05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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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5月19日讯(记者 王尚磊) 5月20日上午10时,500万元大红包要来了,聊城人一定不要错过。
  本次发放的消费券为电子消费券,金额共计500万元。其中,面值100元消费券1万张,面值50元消费券4万张,面值20元消费券10万张。单笔消费500元以上(含5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10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200元以上(含2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5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50元以上(含5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20元消费券。消费券不找零、不可重复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份消费券。
  发券时间为5月20日上午10点,总共发放电子消费券金额500万元。未领取完的金额将由平台统一回收至政府账户。消费券有效期截止到6月6日24时,未消费完的金额将由平台统一回收至政府账户。
  领取细则:
  领取平台:“我的聊城”APP为本次消费券发放活动领取平台入口。消费者可在各大应用商店下载“我的聊城”APP,通过公安部人脸识别、微信等实名注册登录,进入消费券领取页面。
  领取方式:在活动规定时间内,打开“我的聊城”APP,通过点击“东昌府区消费券领取入口”,即可跳转至本次活动领券小程序进行领券。本次活动消费者仅可领取一份消费券。
  领取规则:先领先得,本次活动发放的3种消费券每人仅领一份。
  使用规则:
  使用范围:可用微信商业支付的东昌府区内商业企业和个体商户。线下到店消费时,通过微信支付方可使用。消费者在使用微信付款时,满足消费券使用金额部分,消费券自动生效,抵价相应金额。财政补贴资金及消费者个人消费资金直接划入商家账户。消费券不找零、不可重复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份电子消费券。可同时兼容聊城市消费券以及东昌府区企业的其它优惠活动。消费券须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作废,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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