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市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
年内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三年实现全覆盖
2020年05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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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烟台5月21日讯(记者 张菁 通讯员 刘平 任泽坤) 21日,记者从烟台市城管局获悉,5月21日上午,烟台市召开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安排烟台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烟台市副市长李波出席会议并讲话。据悉,《烟台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印发,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
  会上,烟台市城管局刘学祥局长通报了《烟台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主要内容,莱山区、福山区政府就生活垃圾分类作典型交流发言。
  会议要求,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深刻认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确保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一年见成效”“两年大变样”“三年全覆盖”的任务目标。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各区和有关部门要对照《烟台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目标要求,抓紧启动,加快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要尽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为垃圾分类全面落地搞好典型示范。
  《烟台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提到,到2022年底,市区建成区内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市区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市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95%;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含再生资源回收、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市区垃圾分类分三步走,要求一年“见成效”。2020年,市、区两级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全方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大幅提高市民群众的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年内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两年“大变样”。到2021年底,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市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5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10%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
  三年“全覆盖”。到2022年底,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基本满足需要。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各区市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5%以上,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持续保持100%。
  《烟台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提到,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投放方式。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前期,各区向实施垃圾分类小区的居民免费发放带有二维码的分类垃圾袋。重点引导居民分类收集、投放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使用塑料袋收集厨余垃圾的,指导市民在倒出厨余垃圾后,将塑料袋分类投放到旁边的其他垃圾桶。倡导有条件的居住小区引进符合环保要求的设施就地处理厨余垃圾。鼓励居民将旧报纸、易拉罐等残值较高的可回收物纳入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引导居民将玻璃瓶等低价值可回收物分类投放。督导餐饮场所、单位食堂、农贸果蔬市场、大型超市等单独存放厨余垃圾和餐厨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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