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6月25日讯(记者 夏侯凤超) 25日,记者从济南市城管局了解到,济南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近日联合下发《关于中高考期间全市建设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要求7月1日至7月15日中午、夜间规定时间不能噪音施工,中高考期间停止一切施工作业。
根据《通告》,7月1日至7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停止出具夜间建筑连续施工作业证明,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停止办理建筑渣土处置运输手续。在此期间,所有在建工程(拆迁工地、建筑工地、渣土工地、市政工地等)中午12时至14时、夜间8时至次日6时,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同时,7月7日至10日高考考试期间和7月12日至15日中考考试期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和距考点500米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停止一切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工程抢修、抢险除外)。各建设、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上述要求,确因特殊需要必须施工的,按照特殊时限审批流程逐级报批,并对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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