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清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征缴通告
2020年07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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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区2020年度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参保缴费工作,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年度缴费,每年1月1日至11月30日为当年度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期。2020年度集中征缴期为7-8月。
二、缴费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我区居民,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三、缴费标准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9]11号),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四、缴费渠道
  (一)线上缴费
  1. 微信缴费。关注“山东税务”公众号,或搜索“山东税务社保费缴费”小程序。
  2. 支付宝缴费。支付宝搜索“社保费缴纳 济南市”,进入“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
  3. 电子税务局缴费。移动办税平台缴费,手机下载APP“山东税务电子税务局”;网页缴费,网址(http://etax.shandong.chinatax.gov.cn)。
  4. 手机银行缴费。下载银行手机APP,具体操作步骤根据各银行界面提示操作。
  (二)线下缴费
  参保缴费人可持身份证、银行卡前往邮储银行、农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齐鲁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各营业网点,或到建行裕农通POS办理处进行缴费。
五、注意事项
  (一)新参保或参保信息发生变更的人员,请先到各街道(镇)人社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或变更业务;补缴以前年度养老保险费人员,请先到各街道(镇)人社中心办理补缴申报。
  (二)已经办理参保登记或信息变更人员可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缴费渠道缴费,受疫情影响,提倡“非接触式”缴费,建议居民通过线上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特此通告。

  长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长清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202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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