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脚刚刑满释放,后脚又开始作案
一男子不思悔改刚出狱就作案,菏泽开发区警方将其抓获
2020年09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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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9月17日讯(记者 李德领 通讯员 李增强) 巨野男子葛某因盗窃犯罪三次被判刑,9月8日,刑满释放前脚刚离开监狱,后脚就窜至菏泽开发区辖区作案,撬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14日上午,菏泽开发区警方追踪至单县将其抓获归案,刚出狱又“栽”啦。
  9月8日、10日,开发区警方接到多个小区居民报案,称夜间车玻璃被撬砸、车内财物被盗。菏泽开发区警方高度重视,在多警种合成作战开展案件侦破工作的同时,强化力量加大对重点区域、时段的巡逻防控力度。专班民警勘察现场提取痕迹物证、调取监控视频深入分析比对,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活动轨迹和身份信息。14日11时许,岳程派出所、视频侦查中心、合成作战室民警追踪至单县,在城际公交车上将盗窃嫌犯葛某抓获归案。
  据民警调查和嫌疑人交代,葛某是巨野县柳林镇居民,因盗窃犯罪先后三次被判刑入狱。9月8日,葛某刑满释放。经监狱多次改造仍不思悔改,其当天下午乘车来到菏泽城区四处溜达寻找作案目标。17时许,葛某窜至人民路双河立交桥附近某小区地下车库,将回家吃饭、刚停车10多分钟的刘先生的出租车玻璃撬碎,盗窃80余元现金。21时许葛某又窜至附近另一小区,撬砸损毁多辆汽车的车玻璃,在车内翻找未找到有价值的财物。9月10日凌晨,葛某窜至黄河路与广州路交叉口附近一小区停车场地,撬砸损毁多辆汽车的车玻璃,盗窃100余元现金和一张加油卡。
  15日上午,民警押解嫌犯公开指认作案现场。居民看到开发区警方快速破案抓获嫌犯,纷纷点赞。
  目前,葛某已被开发区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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