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医院被定为威海市级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2020年10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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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保障工伤职工医疗康复需求,提高工伤医疗服务水平,减轻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经济负担。近日,威海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印发了《关于公布威海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威社保发〔2020〕9号),将威海市17家医疗机构确定为威海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其中荣成市共有3家,分别为荣成市人民医院、荣成市中医院、荣成市石岛人民医院,荣成市人民医院同时被确定为工伤康复医疗机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但在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待伤情稳定后,需立刻转诊至工伤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若伤情稳定后仍在非工伤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发生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不予报销。
(隋守科 李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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