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两个月,济南开展电动车违法专项整治
2020年11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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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张泰来          
  12月1日起,济南交警将在全市范围内针对电动车未悬挂号牌上路、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
  25日,在济南交警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新闻通报会上,济南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赵洪铭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广大市民上下班通勤的主要交通工具。目前,济南市308万电动自行车已完成挂牌登记工作,随着数量的增长,电动自行车带来的安全隐患也有所增加。今年以来,截至11月24日,济南市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财产损失,分别上升3.68%、21.18%、0.70%和15.11%。根据统计数据分析,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违反信号灯规定通行、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是引发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为贯彻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济南交警支队将从12月1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全力维护安全、文明、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氛围。
  此次整治,济南交警将按照劝阻、警告、通报、曝光、处罚“五位一体”的原则,开展常态化电动自行车治理:一是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安装妨碍驾驶安全的装具”等行为,落实“一劝阻、二警告、三通报、四曝光”:二是对“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的,挪用、涂改、污损号牌”“乱道、逆行、闯红灯”“未满16周岁骑行”“违法载人”“路面违法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对于查处的违法将采取“五选一”的惩治措施,违法者可以自由选择抄写法条、观看教育视频、志愿执勤、朋友圈集赞、处罚,五项任选其一。不服从交警指挥罚款50元,闯红灯、逆行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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