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韩晓婉
12月7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对山东省残疾人托养服务地方标准有关情况进行介绍,并发布《城镇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规范》《城镇残疾人日间照料托养服务规范》两项地方标准,这两项标准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此次两项标准对象主要是“处于16~59周岁的智力残疾人及重度肢体残疾人”,因精神残疾人托养工作特殊,专业性更强,托养标准需进一步研究,我省将另行制定。《城镇残疾人日间照料托养服务规范》明确了适用于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残疾人的条件,如具有本地户籍、处于16~59周岁、自理能力较弱、有日间照料需求等。
依托这两项标准,将增加残疾人托养服务有效供给能力。依托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十四五”期间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成1处集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社区康复、技能培训、文体活动、志愿助残等服务于一体的“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延伸拓展服务链条,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常态化服务。
继续制定残疾人托养服务、辅助性就业等地方标准。2021年完成《农村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规范》《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规范》两项重点地方标准的制定,切实提升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城乡一体化水平,规范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工作。
2021年将出台“如康家园”机构星级评定标准,从人员配备、服务功能、服务品质、日常管理、文化建设、满意度测评、社会参与、志愿服务、特色创新等方面开展全省“如康家园”星级评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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