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已经在很多人的脑海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是依然有人我行我素,做出酒后驾车的危险行为。莱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店埠中队在执勤中,遇到二轮摩托车驾驶员酒后驾车,开始时驾驶员委屈、不服,在民警“说理式”执法下,驾驶员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再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莱西交警大队坚信在执法过程中融入“耐心”和“温暖”,多采用“说理式”执法,可以让有温度的执法取得更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
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