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维权撑起爱心伞
2021年01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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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工送锦旗表谢意。
     近年来,莱芜区司法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坚持把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做为法律援助工作的着力点,以“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为目标,全力落实法律援助惠民政策。2020年,共接待来人来访和电话咨询4600余人次,较上年度增长112.6%;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705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3倍,为受援人挽回劳动报酬、抚养费、赡养费等各项赔偿金3600余万元,电话回访率100%,群众满意率达99%以上。

  积极争取财政支持
为维权提供物质保障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召开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法律援助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区司法局积极对上争取项目资金,争取中央和省级法律援助办案专款25万元;争取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资金20万元,争取工会维权资金12万元,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办理残疾人、未成年人、农民工、老年人、妇女、职工等人群的法律援助案件。
打造“三+一”服务网络
构建维权法律服务圈

  积极探索“三级网络+一键办理”的“3+1”工作模式。构建区-镇-村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在城区主干道汶源西大街临街设立区级法律援助中心,在15个镇(街)司法所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848个村(居)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方便申请人就近申请法律援助。
  在全区设立26个法律援助网上受理点,率先在全市推广“全域受理、全区通办”,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降门槛、扩范围
扩大维权覆盖面

  落实《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和相关规定,取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重点做好农民工、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贫困户等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开通特殊群体“绿色通道”,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持有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等证件或者证明材料的当事人和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及工伤赔偿事项,免予经济状况审查,最大限度满足困难群众需求。
  在区法律援助中心设立受理、审查、指派、监督检查等岗位,推行岗位责任责、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对重点环节严格把关,在受理环节坚持“三必审”,即当事人的申请事项必须审、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必须审、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必须审,在指派环节坚持“二必留”,即当事人的电话必须留、村(居)负责人的电话必须留,在发放办案补贴环节坚持“两不发”,即当事人电话打不通的办案补贴不发、当事人经回访对案件办理不满意的补贴不发;案件办结后,采取一案一回访、庭审旁听、受援助人填写质量反馈卡等形式对办案质量进行监督,实现法律援助案件“零投诉”。
多种途径开展宣传培训
提升法律援助影响力

  深化“温暖法援”品牌,围绕全区脱贫攻坚等一系列重要工作,积极参与法治扶贫、农民工治欠讨薪、特殊群体法律维权等专项行动。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重度残疾人员、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等特殊群体为重点对象,开展“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等系列活动。   (通讯员 刘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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