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全市开展“食安护佳节”行动
2021年01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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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25日讯(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孙洪安) 记者从烟台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扎实做好2021年春节、元宵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的食品安全,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气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安全感,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市开展“食安护佳节”行动,行动持续到2021年3月5日。
  本次行动以酒类、肉及肉制品、乳制品、水产品、米面制品、食用植物油、海参、蔬菜、馒头、元宵、饮料等节日消费量较大的食品以及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等为重点监管品种。监管重点区域为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城乡食品生产经营集中区(含小作坊加工聚集区)、旅游景区、庙会灯会、高速公路服务区、商业综合体等。
  加强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特殊食品等环节的流通。严格执法办案,加大对食品制假售假、“两超一非”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问题企业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对不合格产品依法采取停止生产经营、下架、召回等措施。要紧密配合日常检查开展专项综合执法行动,切实发现问题,提高打击效果;加强行刑衔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同时,结合年度抽检计划,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安护佳节”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工作,抽检品种主要为节日热销食品,涉及米、面、食用油及其制品,速冻食品,酒类和淀粉制品等5大类食品,春节前抽检80批次,为节日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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