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明确App必要个人信息范围
运营者收集信息不得“出圈”
2021年03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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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记者3月22日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获悉,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明确了地图导航、网络约车、即时通信、网络购物等39类常见类型移动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要求App不得因为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其基本功能服务。
  规定明确,必要个人信息,是指保障App基本功能服务正常运行所必需的个人信息,缺少该信息App即无法实现基本功能服务。具体是指消费侧用户个人信息,不包括服务供给侧用户个人信息。
  规定明确了39类常见类型移动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其中,地图导航类的基本功能服务为“定位和导航”,必要个人信息为位置信息、出发地、到达地。即时通信类的基本功能服务为“提供文字、图片、语音、视频等网络即时通信服务”,必要个人信息包括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账号、即时通信联系人账号列表。网络社区类的基本功能服务为“博客、论坛、社区等话题讨论、信息分享和关注互动”,必要个人信息为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网上购物类的基本功能服务为“购买商品”,必要个人信息包括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收货人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以及支付时间、支付金额、支付渠道等支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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