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榕泰股价连续跌停 律师释疑维权条件
2021年05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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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榕泰(证券代码600589)因为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榕泰”。
  二级市场上,ST榕泰股价连续三日“一”字跌停收盘,第四天2021年5月11日继续以跌停板开盘,创出2.15元的新低。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泉军律师介绍:司法解释的规定,投资者在揭露日之前买入该证券,此后因卖出或持有发生亏损,才认定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在2019年4月23日至2020年5月21日期间买入ST榕泰(曾用名广东榕泰)的投资者,在2020年5月22日之后因为持有或者卖出发生损失,才符合获得司法解释规定的民事赔偿的条件,可以通过微信fazhi315咨询或者自行起诉。尽管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之后股价继续下跌,投资者普遍存在损失,但是在揭露日以后买入的投资者或者揭露日之前已经卖出的投资者无法获得民事赔偿。
  公开资料显示,ST榕泰2020年5月21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2021年3月11日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查明,ST榕泰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虚增利润,导致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证监会广东证监局拟对广东榕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高管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目前ST榕泰已依法向证监会申请陈述、申辩及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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