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今日关注
山东新闻
国内
国际
娱乐
体育
报料
评论
论坛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禁渔区非法捕捞男子被判刑二年
2021年06月03日 来源:
齐鲁晚报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人人网
微信
分享到:
【PDF版】
6月2日,记者从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获悉,近日,该院提起公诉的薛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崇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20年,薛某某组织渔民在禁渔区崇明区北堡港北沿长江滩涂上,采用徒手抓鱼的方式非法捕捞弹涂鱼等水产品共计38182公斤,造成国家渔业资源直接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09.7万余元。薛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中新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
齐鲁晚报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第A01版:重点
第A02版:壹读·评论
第A03版:壹读·重磅
第A04版:壹读
第A05版:壹读
第A06版:壹读·济南
第A07版:壹读·聚焦
第A08版:壹读·关注
第A09版:壹读·聚焦
第A10版:产经
第A11版:青未了·人文齐鲁
第A12版:文娱·影视
第A13版:乐动·篮球
第A14版:动向·国际
第A15版:新闻·速览
第A16版:广告
第K01版:今日潍坊
第K03版:今日潍坊·城事
第K04版:今日潍坊·城事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