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烟台6月24日讯(记者 梁莹莹 通讯员 索天丰) 着急送家人赶飞机,却忽视了自己喝酒开车,近日,烟台高速交警支队蓬莱大队民警就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案,并对违法行为人尚某依法处以机动车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当天上午,蓬莱大队民警在荣乌高速烟台机场收费站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民警对一辆鲁A牌照的小型客车例行检查时发现,司机尚某有酒驾嫌疑。经检测,尚某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此时,民警注意到,尚某及车内人员异常着急。经询问,原来尚某准备送家人到机场赶飞机,却忽略了自己昨夜喝酒酒劲未消,眼看着航班起飞在即,尚某感到非常的后悔与着急。民警见此情况,果断伸出援手,驾驶车辆将其家人及时送到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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