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部分债务沉重地区违规兴建楼堂馆所问题的通报》,通报显示,包括宁夏丝路明珠塔在内的8个项目不同程度存在违规兴建楼堂馆所问题。
按照前期规划,丝路明珠塔设计总高为448.2米,一旦建成,该塔将成为国内观光电视塔“第三高”,也是“西北第一高塔”。
笔者以为,公开通报这一案例,向各地有关方面发出了多种警示。其一,严防变相违规兴建楼堂馆所。其二,严防“高塔”变成另一“争高”项目。其三,严防债务沉重地区乱花财政资金。
目前,“西北第一高塔”以8.58亿元挂牌价转让给当地本土房企,这不仅避免占用浪费财政资金,也让该塔从“楼堂馆所”变成市场化产品。 (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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