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隋忠伟
近日,东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燃热管线科、秦楼中队联合区公安分局大学城派出所、属地街道、社区开展了大学城区域餐饮场所可燃气体报警器安装使用专项执法行动。
此次行动,共检查餐饮单位80余家,发放宣传材料80余份,下达限改通知书16份,现场指导安装燃气报警器12家,检查违规使用储存液化气瓶商户5家,依法证据保存超期未检液化气瓶2个,移交消防部门存在安全隐患餐饮场所2家,立案处罚9家,目前已有6家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行动中,各单位专业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餐饮场所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安装不规范、管路过长、使用双火源、液化石油气瓶超期未检、违法使用“三通”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已购买但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商户现场指导安装,对逾期仍未购买安装报警器的商户进行立案查处。
记者了解到,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消除燃气使用中的安全隐患,9月29日上午,东港区召开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生产现场推进会议,部署推进餐饮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工作。会上印发了《关于开展餐饮场所安装瓶装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报警器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整治时间和重点内容,10月20日前,所有餐饮场所必须全部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报警器,逾期未安装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检查中,我们对被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的餐饮工商户进行1000元(5个灶头内)的处罚,每多一个灶头多处罚100元。”东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燃热管线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同时,也提醒日照各餐饮工商户、餐饮单位一定要确保已安装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正常使用,并按照规定定期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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