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六次会议
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将于2月24日召开
2022年02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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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烟台2月14日讯 2月14日下午,烟台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在东山宾馆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松柏,副主任刘洪波、张伟、潘士友、黄永政,秘书长陈洪军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市长沈健,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于晓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邵汝卿等列席会议。于松柏、张伟分别主持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1年城市规划和城建重点项目实施情况暨2022年安排意见的报告;关于烟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决定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于2月24日至28日上午召开,会期4天半。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烟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确定出席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的代表为486名。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分别提请人事任免事项。
  经过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烟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草案)、提请烟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烟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烟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人员范围、烟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草案)、烟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草案)、烟台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和人事任免名单。于松柏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会议举行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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