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依法审理一起“刷单”套现消费券诈骗案件,判处两名被告人缓刑。据介绍,张某在北京经营一家包子铺,2020年11月,某购物平台工作人员到店推销电子消费券,张某和其好友郝某发现只要下载购物平台App,便可通过手机对消费券进行核销,不用到店扫码消费。2020年12月3日至6日间,郝某利用其学校老师身份,伙同张某组织200余名学生在购物平台领券。在没有实际消费的情况下,短短4天,使用电子消费券套取消费补贴款14990元。 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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