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记者 张磊
见习记者 崔涵
“房子的实际面积和房本的面积不符,我要求解除合同算违约吗?”3月23日,德州市德城区北园小区居民杨女士反映,她通过中介公司宅邦地产购买一套本小区的二手房,然而在签完合同、交完3万元定金后,却发现房子实际面积与产权证登记面积不符,并以此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定金,而房东不愿全额退还。
3月24日,德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栾姓工作人员回应,可能是测绘过程中出现工作失误,导致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发的产权证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工作人员已经对该错误进行核实,根据工作流程将向产权人通知并进行修正。如果产权人不主动申请,不动产登记中心将自主进行修改,并向社会公告。
杨女士称,她目前居住的房屋为两室一厅,面积有些紧张,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学习环境,便通过小区内中介宅邦地产找了一套二手房。签订合同前,房产中介向杨女士出示的不动产证记载房屋套内面积为90.11平方米,公摊面积为0平方米。签订协议后,杨女士向中介交付了中介费和3万元的定金,随后邀请了装修公司提前进行测量设计。然而,装修公司在测量后告知杨女士,该房屋套内面积仅有60多平方米,无法按照杨女士的要求进行改造。
因怀疑装修公司测量数据不准,杨女士又找了另外两家装修公司,测量出来的结果也均为60多平方米。即使是加上内墙面积也只有76.38平方米,与合同上和不动产证上的90.11平方米相差甚远。杨女士认为,房屋面积出现重大偏差,并以此为由向宅邦地产提出了协助解除合同、退还定金的诉求。在宅邦地产工作人员沟通下,房主以杨女士违约为由,只同意退还2000元定金。
在沟通的过程中,杨女士与该交易房屋楼上住户取得了该户型的原始房产证记载资料(楼上住户未换发不动产权证),并向记者出示了相关照片。记者注意到,该户型的原房产证记载建筑面积为90.11平方米,其中含分摊共用面积为8.41平方米。楼上楼下相同户型的房子,而换发后的不动产权证则发生了变化,即90.11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变为了套内面积,公摊面积变为了0平方米。杨女士怀疑是不动产权证记载的面积有“水分”,并向中介和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反映。
3月25日,记者就杨女士反映的问题反馈给了德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并咨询两份房产证之间发生房屋面积差的相关原因。
德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栾姓工作人员表示,已经收到了相关反映。“应该是工作人员在测绘时发生了错误,正在进行核实和走相关的修改程序。”工作人员称,该房屋套内面积应为81.7平方米,公摊面积为8.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两者相加90.11平方米。按照程序,修改产权证需要产权人提出修改申请,由部门进行修改。如果产权人不申请,他们则进行修改,并按规定公告公示。如果房屋所有人对产权面积不认同,可以自行选择具有相关测量资质的单位进行面积测量,相关企业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官网有相关公示。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德州宅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是该房产交易的中介方。负责交易的北园小区门店负责人赵先生回复称,将退还相关中介费用,并协调房东与杨女士解除合同,退还定金。同时强调,门店仅负责协调,钱在房东手里,房东不退他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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