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7日讯(记者 于梅) 7日,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景科一行,赴长清区归德、万德等街镇乡村调研。这是该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中的重要一环,目的在于就该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征求基层意见。
在上午的活动中,景科检察长一行参观了归德街道沙河辛村、喜耕田农机合作社等单位,与归德街道办相关负责人举行座谈。下午,又赶往万德街道灵岩村,参观了济南晋康食品公司加工车间、义灵关村等地,就检察机关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征求万德街道意见。
景科在调研中表示,长清区人民检察院将认真执行中央政法委等六部门《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以及《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关于救助对象和范围的规定,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重点对农村地区因案致贫返贫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享受政策户、边缘易致贫户等精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对象当事人,以及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未成年人、残疾人、涉法涉诉信访人等群体,加大救助力度,确保检察环节“应救尽救”“应救即救”。
同时,构建社会化救助格局。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积极将司法救助融入社会救助格局,主动与民政、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会签文件,建立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以多元救助共同筑牢社会底线安全网。
发挥救助平台作用。主动加强与各级负责乡村振兴工作的部门沟通联系,共同搭建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效果互促的工作平台,加强动态监测,持续跟踪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等情况,强化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移送、联合回访等工作,对因案致贫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分类帮扶,坚决防止返贫和新致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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