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在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聊城市商务投资促进局流通业发展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李金祥介绍,消费券的使用范围。凡在聊城市注册并在银联商务报名入驻的限额以上零售、餐饮等企业,经报名、审核、公示后,均属于消费券使用范围。
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到店消费时使用“云闪付”APP支付核销。消费券单张面值为100元,消费每满200元可使用一张,可叠加使用。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参与违法活动。已发放的消费券,核销日期截止到2022年10月31日,逾期自动失效。 记者 国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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