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单张面值为100元可叠加使用,不可提现
2022年05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5月30日,在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聊城市商务投资促进局流通业发展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李金祥介绍,消费券的使用范围。凡在聊城市注册并在银联商务报名入驻的限额以上零售、餐饮等企业,经报名、审核、公示后,均属于消费券使用范围。
  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到店消费时使用“云闪付”APP支付核销。消费券单张面值为100元,消费每满200元可使用一张,可叠加使用。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参与违法活动。已发放的消费券,核销日期截止到2022年10月31日,逾期自动失效。         记者 国晓宁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