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是选拔性考试,决定考生录取状况的是考生成绩相对排名。考生成绩依据等比例转换法则转换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能够保持每门等级考试科目内考生成绩排名顺序不变,确保了考生成绩转换的公平公正。
记者 巩悦悦
按照省招考院要求,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由学生在6门等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组成,共有20种选考组合。由于科目特点、选考群体等差异,各科目原始成绩简单相加会造成学科之间不公平。
根据国家要求,借鉴先行试点省份的经验,我省选择了等级分数的表达方式,将每门等级考试科目考生的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A、B+、B、C+、C、D+、D、E共8个等级区间,参照正态分布原则,确定各等级区间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3%、7%、16%、24%、24%、16%、7%、3%。等级考试科目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时,将A至E等级区间内的考生原始成绩,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分别转换到91-100、81-90、71-80、61-70、51-60、41-50、31-40、21-30八个分数区间,得到考生的等级成绩,并计入总分参与录取。
据了解,每科等级成绩本质上是考生的位次成绩,主要由考生在科目内所处位次决定,原始成绩进行等级转换后,排名顺序不变。
我省等级考试科目赋分办法的优点有哪些?省招考院工作人员介绍,一是能够较好解决学科之间分数不等值、学生选考科目分数不能直接相加参加高校招生录取的问题。夏季高考实行“3+3”选考模式,每个学生等级考试选考的科目不同,由于科目特点、选考群体等差异,如果以原始分呈现考试成绩,会带来学科间不公平问题;等级呈现方式则使得不同学科考生因等级划分而保持了成绩相对均衡,科目特点、选考群体差异等不公平因素可以被较好消除,使得不同科目之间成绩可以相加。
二是等级区间比例依据山东考生的实际状况划定。以山东省历年高考成绩大数据为基础,经过严谨科学测算,确定了8个等级区间所占比例。这样进行比例划分,符合山东考生的实际整体状况,能够较好地体现山东考生的真实水平和能力,确保等级区间制定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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