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检查4家单位违反规定被罚
2022年07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烟台7月7日讯(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李玉坤 蔡超) 从烟台市芝罘区市场监管局获悉,芝罘区市场监管局集中对辖区各类商超、食品经营店、餐饮单位开展了“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对4家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单位予以行政处罚。
  经过对往年投诉数据分析,结合正值夏天的季节特点,监管人员重点对中小型商店超市中的雪糕、乳制品、饮品及其他生活用品的标价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现场检查和业户群通知等方式,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充分了解部分业户经营面积小的特点后,及时告知可采用电子标价等方式,规范引导业户明码标价行为。
  芝罘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明码标价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权利,如遇到商品售价与标签不符或没有标签,使用欺骗性、误导性语言文字诱导消费者行为,可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后续,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监督和引导,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