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剧上线,一天就斩获数亿播放量?这样的“神话”,以后可能不多见了。8月8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提出,不得对节目的内容主题、制作成本、收视率点击率等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和欺骗。
以节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片酬依据,意味着节目方和主创人员必须回归作品质量本位。如果说打击数据造假立足于当下,以质量论成败无疑着眼于未来。如此双管齐下、多策并举,有助于撇去“数字繁荣”的虚幻泡沫,为影视剧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赵志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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