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事小,侵权事大。我们乐见更多的名人、明星在面对同类问题时都能像苏炳添一样较起真来,对侵权说“不”。这不论是对自身合法权利的维护,还是对公众法治意识的提升,都大有裨益。
□评论员 张泰来
名人也有烦心事。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南京鼓楼新东方进修学校新增案件开庭公告,原告为苏炳添,案由为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该案将于9月23日在广州互联网法院开庭。南京鼓楼新东方进修学校成立于2002年,法定代表人为俞敏洪。
一场官司,两个名人。原告苏炳添,人称“亚洲飞人”,是体育明星。被告法定代表人俞敏洪,一手创办新东方,也是成名已久的明星企业家。不论是苏炳添还是俞敏洪,其名气与影响力都早已超越了各自的圈层,在社会各界都拥有大量拥趸。
如此名声良好的两个人竟然还存在“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以至于闹到了要对簿公堂的地步,这出乎了很多人的意料。
在相关新闻的评论区,出现了少见的“和谐”一幕。网友们出奇一致地担心诉讼会对苏、俞二人造成不利影响,希望双方庭外和解。还有网友“扒”出,案件原因是新东方旗下的南京鼓楼新东方进修学校未经授权擅自使用苏炳添肖像做广告,认为双方都“不差钱”,没必要为这么点事劳心劳力地较真打官司。
确实,作为体育明星和知名企业家,苏炳添和俞敏洪都不差钱,为这么点案值打官司似乎不值,但事实并非如此。
每个人的合法权利都不容侵犯,在合法权利被侵犯时,都有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不差钱也不该被侵权,企业形象良好不是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理由。
具体到本案,作为体育明星,苏炳添被企业盗用肖像的概率比普通人高得多。就在今年6月,苏炳添还曾因同样的原因起诉过上海识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体育明星肖像被频繁盗用,给其本人带来的不仅是经济上的损失,还有心理、精神上的伤害。苏炳添起诉新东方、上海识装就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同时也是通过这样的诉讼,避免更多侵权行为发生,这是正当合法的,理应得到支持。
对新东方来说,俞敏洪执掌偌大企业,也无法具体参与到各个分公司的每一个广告策划中去。从这个意义上而言,名下分公司违法违规盗用他人肖像出现网络侵权纠纷,俞敏洪事前也未必知情。这样的诉讼也基本无损于俞敏洪的正面形象。
因此,网友们大可不必担心本案会对苏、俞二人的形象造成不良影响。苏、二人有必要都较起真来,认真对待这起诉讼,借着本案,让更多的人了解侵权责任,增强法治意识。
金钱事小,侵权事大。我们乐见更多的名人、明星在面对同类问题都能像苏炳添一样较起真来,对侵权说“不”。这不论是对于自身合法权利的维护,还是对公众法治意识的提升,都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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