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开始
居民医保待遇有多个新变化,个人缴费标准维持不变
2022年10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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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烟台10月17日讯(记者 孙淑玉 通讯员 衣宝萱) 从烟台市医保局获悉,烟台市2023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已于近日开始。今年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有哪些新变化?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有没有调整?记者针对市民集中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整理汇总。
医疗待遇保障水平连年提高
  降低国谈药品的首先自付比例,将居民医保个人首先自付比例为25%的药品下调至20%,进一步减少了参保居民用药费用支出。
  增加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单独报销品种数量,将12种药品纳入“国谈”药品门诊用药保障,总数达44种,使用“国谈”药品的参保居民可在门诊购药报销。
  扩大门诊慢特病待遇保障范围,提高心脏移植术后等3种疾病的门诊慢特病最高支付限额,将肺移植抗排异治疗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居民门诊慢特病病种数量达68种。
  取消异地就医转诊手续,临时异地就医首先自负比例由40%降低到10%,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等4种门诊慢特病治疗可以跨省直接报销,参保居民异地就医更加方便。
  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原来的1.6万元下调至1.4万元,进一步减轻患重大疾病参保居民医疗负担。
个人缴费标准维持不变
政府补助逐年增长

  居民医保的筹资采取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模式。2023年度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保持与2022年度一致,一档为每人每年37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520元。成年居民可根据经济条件和医疗保障需求,自愿选择缴费档次,享受相应档次的待遇。未成年居民均享受二档缴费对应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在个人缴纳居民医保的同时,政府按参保居民数量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补助标准逐年增长。烟台市的政府补助标准已经由2015年的320元/人,提高到2022年的610元/人,政府补助占比大于个人缴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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