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刚刚结束的2021年度山东省卫生行政执法案例评查活动中,由青岛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执法局推荐,李沧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承办的“李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从全省各地市推荐的91件优秀案例中脱颖而出,被评为全省卫生行政执法十大“优秀典型案例”之一。
近年来,李沧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紧紧围绕上级工作部署,严格执法,切实履职。积极践行执法、普法主体责任,努力提高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和办案质量。李沧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制作的行政执法案卷先后被评为“全国卫生执法优秀典型案例”“全省卫生行政执法优秀案卷二等奖”“青岛市十佳行政处罚案卷”“青岛市卫生监督优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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