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烟台12月29日讯(记者 闫丽君 通讯员 郭健)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审批与监管良性互动和无缝衔接,烟台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坚持以权责为“界”、以数据为“媒”、以制度为“纲”,探索建立“审管分离、权责统一”的审管衔接机制,逐步形成审批与监管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
以权责为“界”,厘清审管职责,推进审管各司其职。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以梳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为抓手,依照法律法规、“三定”规定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方案,逐项梳理权责目录清单,明确监管主体和监管职责,实行动态化、标准化管理,推动审批和监管部门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以数据为“媒”,信息三层推送,推进审管互联互通。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OA系统和重要事项“点对点”进行推送,通过协同监管门户或后台数据接口,实现信息归集、信息统计查询和数据共享,督促区内相关监管部门、机构严格做好涉企行政许可信息认领使用工作,形成“信息整理—及时推送—接收确认”闭环管理。
以制度为“纲”,规范工作运行,推进审管良性互动。制定出台《烟台高新区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建立联络会商制度、政策互通制度和业务协同制度,常态化组织召开由行政审批服务局、行业主管部门及综合执法机构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重点针对行政审批过程中涉及的合法性问题、专家论证及听证工作、行政诉讼等事项,共同研究作出合法合理决定,推动审批高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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