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岭办事处潘家湖村潘廷超、周德苗夫妇于2007年11月14日在兰山区涑河南街和工业大道附近的永兴物流园捡拾一名女性弃婴,取名为潘鸿旭,自行抚养至今,捡拾时预估不足一个月,由白色带花小包被包裹,没有其他物品,孩子身上无胎记,请孩子亲生父母、其他监护人或知情人与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沂河新区分局凤凰岭派出所李警官联系,电话:0539-8854110。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无人认领和反映线索,我们将按照法律程序予以办理相关手续,特此公告!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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