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生产经营货运需求回升,货车“三超一疲劳”和野蛮驾驶等肇事肇祸风险上升。为确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枣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市开展货车交通违法集中治理工作。
通过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超载、闯红灯、涉牌涉证、疲劳驾驶、非法拼装改装等货车交通违法行为,倒查一批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货运企业,通报一批货车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实现“一个提升、两个下降”的工作目标,即:查处货车严重交通违法比例明显提升,货车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因货车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整治重点为货车超载,非法拼装改装,驾驶报废、拼装车上路行驶,未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号牌,伪造、变造号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牌号的,违反禁令标志等;城市道路、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地区等货车严重交通违法突出的重点区域,特别是建筑工地、货运站场、港口码头、大件货物集散中心等装载源头周边道路,城市内渣土车野蛮行驶的重点路段。
据了解,公安交警部门将深入辖区货运企业、单位,全面排查货车使用和运行状况、装载货物、常跑路线等基本情况,重点对车辆改装、号牌安装、放大号牌喷涂、反光标识等进行排查,按照“一企一册、一车一档”的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档案化管理;深化数字化警务室的应用,建立每日视频巡查工作台账,定期分析货车闯红灯、超载、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牌号、违反禁令标志等重点违法行为多发、频发的路段,及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路面执勤民警,及时精准拦截检查,切实提高违法查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精准研判车辆集中通行区域和时段,坚持定点执法与流动执法相结合,多频次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在对货车交通违法高发区域和时段的治理中,采取灵活用警的模式,打破中队辖区限制,组建异地用警小分队;针对货车利用凌晨、中午、晚间等警力管控较为薄弱的时段集中通行的特点,进行不定时组织优势警力,开展突击行动;梳理汇总本辖区货车交通违法较多,特别是“百吨王”多发的企业,每月至少联合开展1次重点隐患企业约谈会,推动所属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整改,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与治安、刑侦等相关警种配合,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对物流园区、工地、砂石厂等货车超限超载集中区域进行摸排,认真研判非法“带路”人员活动规律和违法犯罪线索,严厉打击通过蹲守、尾随、盯梢执法部门获取执法信息等方式非法“带路”行为,坚决斩断“利益链”,清除“保护伞”;加大对货车故意闯红灯、超速行驶等野蛮驾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定期对国省道、城市道路货车闯红灯、超速等违法行为进行研判分析,抓获一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货车,充分运用《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大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力度,对重大违法行为将依法顶格处罚。
为切实提高集中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枣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成立以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杜茂广任组长,支队党委副书记、政委林志强任副组长,其他支队领导任成员的领导机构,副支队长邵珠祥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相关工作的协调组织,定期调度集中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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