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司法局用实效擦亮“温暖法援”品牌
为受援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800余万元
2023年04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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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亓玉飞 通讯员 高翔 
  刘某跟随张某在建筑工地干活,张某欠刘某工资5500元,刘某多次讨要未果后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为其开通“绿色通道”,免予审查经济状况,并将此案指派给济南莱芜衡德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张立仓办理。案件经莱芜区法院审理出具调解书后,张某拒不执行法律文书,承办人员协助刘某办理案件强制执行申请后,多次电话联系张某,反复做张某的思想工作,告知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后果。经多次沟通协调,张某终于将5500元工资支付给了刘某。
  去年以来,区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为目标,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昐”问题,用实效擦亮“温暖法援”品牌。2022年,共接待来人来访和电话咨询48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98件,为受援人挽回劳动报酬、工伤赔偿、抚养费、赡养费等各项经济损失3800余万元,电话回访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为困难群众维权提供物质保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并足额保障,区司法局积极对上争取项目资金,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办理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残疾人等群体法律援助案件。积极争取区级财政支持,年度办案补贴全部发放,共发放办案补贴140余万元,极大地提高了办案人员的积极性,为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
  织密服务网络,畅通困难群众维权服务渠道。深化“三级网络+一键办理”工作模式。“互联网+法律援助”更是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全部通过网上申请、网上审查、网上指派办理,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为群众提供安全便捷高效地法律服务。
  降门槛,扩范围,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自2022年1月1日《法律援助法》实施以来,区司法局积极落实《法律援助法》及相关规定。实行法律援助申请诚信承诺制,对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社会救助、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等九类事项实行诚信承诺制;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持有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等9种证明材料的人员,免予经济状况审查;对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等四类情形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对企业困难职工、下岗职工、农民工等符合法定条件的维权事项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一免三优”。
  推进部门联动,加大法律援助协作共建力度。在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劳动仲裁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驻莱部队等单位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配备法律援助联络员,加大对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及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服务力度。
  强化监督管理,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牢牢把握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生命线”。细化案件预审制度,明确首问责任人的职责,采取律师集体讨论、告知诉讼风险等措施,从源头上避免瑕疵和投诉案件发生。
  多途径宣传,提供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组建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村居法律顾问组成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利用时间节点开展“温暖法援保权益”系列宣传活动,与区妇联联合开展了“三八妇女维权周”“关爱妇女儿童”宣传活动,联合区委宣传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人武部队联合开展“温暖法援保权益·关爱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在九九老人节到来之际,与雪野司法所联合开展了“我们的节日·重阳——法律援助在身边”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媒体,宣传法律援助经验做法20余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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