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李沧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对辖区内已开放的27家游泳场所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工作。
执法人员重点对各游泳场所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持证公示情况;是否按规定开展空气、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卫生检测;是否按规定设置强制冲淋和强制浸脚池并开展水质自检和公示;顾客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情况等进行督查。同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游泳池和浸脚池池水的浑浊度、pH、游离性余氯、尿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卫生指标进行采样检测。
检查发现,个别游泳场所存在从业人员未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上岗、未按规定对水质进行公示、现场检测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等问题。执法人员要求游泳场所立行立改,并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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