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建改行决字〔
2023年08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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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建改行决字〔2023〕43号
关于腾退公有房屋的决定书
  公房管理单位:济南济发房产经营服务有限公司
  现使用人:张岩,女,1957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历下区,身份证号:370102195710151327。
  现使用人目前占用了位于济南市历下区将军庙7号的房屋,该房屋是济南济发房产经营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公有房屋,房屋建筑面积为74.88平方米。依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公有住房出售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济政办发[2018]7号)、《关于清理党政机关企事业等单位未出售公有住房的通知》(济房改[2021]1号)等规定,现使用人应将上述占用的公房腾退给公房管理单位。公房管理单位2023年7月25日已向现使用人下达《关于腾退公有住房的通知书》,告知其本人应当主动腾退房屋,但现使用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腾退房屋。为保障公房管理政策有序实施,维护社会公平,现作出行政决定如下:
  限现使用人张岩于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腾空位于济南市历下区将军庙7号占用的房屋并交付给我机关。交付房屋应保持结构完整,并结清水、电、气、暖等各项费用。
  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不履行退房义务,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我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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