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李其峰
近日,临沂市兰山区的赵先生向帮办记者反映,兰山区焦庄社区军民路段的“口袋小集”,商户摆摊每月需缴纳600元摊位费,期间未曾有人开具相关收据或发票。9月1日,帮办记者前往焦庄社区“口袋小集”进行了调查走访。
在焦庄社区军民路段两侧,帮办记者发现,有近30户商家沿街摆摊,主要以出售小吃水果为主。摆摊商家介绍,他们主要是焦庄社区的居民。
“我是6月底搬到‘口袋小集’做生意的,今年7月,有人过来说要收管理费,一个月600元钱,或者一天20元。”在此摆摊的陈大爷告诉记者,缴费后没人给他开过发票或收据,至于是哪个部门收费,谁来管理,至今也不清楚。
“我们也提过开收据的事,但是收费的人说除非跟我们签合同,要不然没有收据。”在“口袋小集”卖小吃的赵大姐告诉记者,在“口袋小集”摆摊不属占道经营,所以即使不开收据,她每天也都把20元钱交了。
9月2日,帮办记者拨打兰山区焦庄社区居委会的电话,并联系到负责管理“口袋小集”的一名焦姓工作人员。焦先生介绍,因为周边业主有出摊和消费需求,于是社区向有关部门申请设立了便民服务点,也就是“口袋小集”,管理费由“临沂市兰山区金丰实业总公司”收取,社区监管,主要用于小集管理人员支出、环境卫生监管。之前收取管理费时,的确没有开具相关收据证明,原因是之前规定仅对“一次性签订半年以上摊位合同”的商户开具收据。
帮办记者在企查查上确认,临沂市兰山区金丰实业总公司主管部门为临沂市金雀山办事处焦庄村委。
9月5日,焦庄社区工作人员电话联系记者,称已经对“口袋小集”全体管理人员开会通知,对之前收取费用的商家补开收据,后续将关注商家客户各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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