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雪峰,身份证号码:372801197703120816,本机关受理你在2022年10月12日,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在临沭县临沭街道西盘水库东北侧的沿岸耕地处挖取砂和页岩,并私自向外运输,构成无证采矿一案,我局已于2023年1月1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076号,并于2023年2月15日向你送达。你至今尚未履行该处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沭综执催字[2022]1076号)。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局领取《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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