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德州11月9日讯(记者 孙文丽) 11月8日,德州市发改委根据评估结果,拟认定第三批山东省乡村振兴示范村89个,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据介绍,2022年4月,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农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等省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第三批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创建名单。按照“当年创建、次年认定”的原则,今年8月以来,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直有关部门,通过创建单位自评、市级联合审查等严格程序,组织开展了评估认定工作。根据评估结果,拟认定第三批山东省乡村振兴示范村89个。
如发现存在影响认定的情况或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公示期限: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
受理单位: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举报电话:0534—2620547
通讯地址: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康博大道368号市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科
邮政编码:2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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