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马璐璐
为进一步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深入推进行政审判领域诉源治理。3月6日,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联合区司法局、区自然资源局召开行政案件诉源治理和行政登记类案件专题座谈研讨会,就行政审判中不动产登记类案件审查问题进行了分析讨论。会议由定陶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宪明主持,区司法局局长赵忠玲、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张诚及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张宪明带领大家集体学习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府院联动会议精神,介绍了上级法院关于诉源治理府院联动的最新要求。李丰安法官介绍了不动产登记类案件特点及相关典型案例,就不动产登记类案件进行了理论探讨,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推选的参考案例,对如何强化矛盾纠纷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兼顾行政执法和当事人权益提出了建议。
赵忠玲、张诚先后就不动产抵押、裁执分离等问题进行了发言,对兼顾行政执法实体和程序规范进行了讨论,并形成了不动产登记类案件要从源头争取解决的意识,争取做到早发现问题,在诉前做到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从而从源头上解决诉源治理的根本问题。
张宪明最后指出,府院联动就是要充分依靠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发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能作用,定陶区人民法院坚持多方协同治理,下一步将与各部门密切联系,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平台,积极推动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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