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刘书海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2024年05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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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经东昌府区见义勇为协会调查核实,并报东昌府区委政法委同意,拟确认刘书海送磕破头孩童就医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行为(事迹材料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9日至6月2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人的见义勇为行为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向东昌府区区委政法委、东昌府区见义勇为协会办公室反映。
  电子邮箱:dcfqzfwjcshzlk@lc.shandong.cn
  联系电话:13806354169
  附件:刘书海见义勇为事迹
  东昌府区见义勇为协会
   2024年5月29日

刘书海见义勇为事迹
  刘书海,男,汉族,1978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聊城润达水业有限公司职工。
  2024年4月20日晚8时许,在聊城市卫育北路,一位老人抱着一名满身血迹、已处于昏迷状态的2岁幼童,在路边哭喊求助。路过的刘书海赶快向老人问清情况,迅速开车带老人和孩子到达聊城市人民医院,在医疗治疗后,孩子终于转危为安。
  后经多方打听,被救孩子的家属找到了刘书海所,并表达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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