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快递业促进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规范“小哥”社保缴费,不得过度收集用户信息
2024年09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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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6日上午,记者从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获悉,《山东省快递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4年9月26日经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作为山东省首部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制定出台,对于规范快递业经营服务行为,保护快递用户、快递经营企业和快递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快递安全,促进快递业高质量发展都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记者 杨璐 济南报道    

理顺管理体制
破解监管力量不足

  据统计,2023年山东省快递业务量完成70.7亿件,支撑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6723亿元,业务量是2006年邮政体制改革时的442倍,年平均增长43%,规模连续攀升至全国第四位。
  “但是,我省快递业规模与先进省份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快递企业用地难、末端投递纠纷多、快递绿色包装治理难度大、快递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行业监管力量薄弱等问题影响了山东快递业的高质量发展。为解决这些问题,有必要制定一部全面、系统的地方性法规,为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发布会上,山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刘振远表示。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办公厅一级巡视员石晓介绍,《条例》共8章52条,包括总则、发展保障、快递经营和服务规范、快递安全、数字快递和绿色发展、从业人员权益保障、法律责任与附则。  
规定新建住宅小区
应同步规划快递末端设施

  《条例》为了保障用地需求,对保障基础设施用地,依法利用城郊结合地区的旧厂房、仓库、闲置土地等场地支持快件分拨处理中心建设等作了规定;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推进县乡村三级快递节点建设。
  《条例》将快递末端服务设施纳入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范围。为了满足社会公众对快递末端服务设施的需求,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商业楼宇、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医院等应当同步规划快递末端服务设施。
  为进一步强化寄递安全法治化治理,《条例》强调快递经营企业应当落实寄递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寄递安全;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快递业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并对建立寄递安全监督信息共享机制等作了规定。
  为保证用户信息安全,《条例》规定快递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运单和电子数据管理制度,不得过度收集用户信息,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用户信息。同时,为了加强对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条款,快递经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在服务过程中获得的用户个人信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由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探索无人机运载
共享配送网络

  在推动快递数字化绿色化发展方面,《条例》规定政府部门推进快递包装标准化、循环化、减量化、无害化;要求快递经营企业优化包装方式和包装结构,优先采用可重复、易回收的包装产品,减少二次包装;鼓励末端网点开展包装物回收,鼓励科研机构研发、生产、推广绿色包装材料和产品。
  为加快科技创新,《条例》支持快递经营企业采用数字化技术,探索应用无人机等运载工具,加大智能产品在作业场景中的应用,建设产业链、供应链服务平台,共享末端服务设施、配送网络和数据信息。
  在依法保障从业人员权益方面,《条例》为加强对快递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回应社会各界对快递从业人员的关注,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了规范:一是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和社会保险费的缴纳;二是从防护用品提供、作业环境改善、教育培训强化、休息休假权利保障等方面规定了快递经营企业的责任;三是针对实践中快递经营企业处理投诉举报不恰当问题,规定快递经营企业完善从业人员的投诉澄清免责机制;四是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作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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