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可能踩到哪些坑
法官支招网购维权
2024年11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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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一年“双十一”,许多人都往购物车里添加了心仪商品。但是面对商家“满减”“大促”“预售”等各种营销手段的诱惑,不能只顾着买买买,而忽略了背后可能存在的法律问题。相关法律专家为读者提供了一份“双十一”网络购物法律指南。
  问:忘记付尾款,定金能否退还?
  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二庭副庭长张倩表示,忘记付尾款时定金是否退还,需要分情况来看。如果是消费者自己的原因,比如后悔了或者疏忽大意忘记支付尾款,这种情况下消费者无权再要求返还定金,因为定金本身就是具有担保交易进行履行的作用。如果是消费者支付定金后商家违约,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定金罚则。如果是平台的原因,比如系统故障导致消费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支付尾款,消费者可以向商家以及平台反映情况进行协商,也可以要求返还定金。
  问:哪些属于霸王条款,网购的所有商品都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吗?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孟丽娜表示,消费者在商品购买链接上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提示:“预售商品不退”“特价商品不退不换”“平台拥有最终解释权”“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法定排除商品除外)”等,这些看似是合约合意,但实质属于“霸王条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通过网购平台购买的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是如果消费者购买的是定制物品、鲜活物品、报刊,或者是在线下载的音像制品、软件类的商品,那么是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
     综合央视、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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