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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实三项行动,营造公平公正市场消费环境
聊城市扎实推进消费环境建设,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2025年01月01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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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聊城市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安排部署,以消保专项行动、消费环境机制建设、放心消费进乡村三项行动为着力点,抓监管、抓机制、抓乡村,扎实推进聊城市消费环境建设,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努力打造安全、和谐、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王尚磊 通讯员 邹连堂
聊城报道
找准重点、靶向监管,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行动
聚焦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点难点、特色产业、易引起市场监管风险点的重点领域,强化风险排查、行政指导、执法检查、回访总结“四步走”路线,深入践行“服务型监管”理念。
树立底线思维,排查风险隐患。以“食品安全、价格、广告、产品质量和计量、两品一械、知识产权”六大领域为重点,排查风险点23个,提升监管的针对性、靶向性和实效性。
丰富内容形式,事前指导引导。对存在风险的行业、领域或市场主体开展事前指导引导,针对性落实合规指导、提醒告诫、惠企政策宣讲、法律法规宣传等工作,做到警示在前、教育在前。全市系统召开约谈会74次,开展宣传宣讲活动537次,指导市场主体5248个次。
坚持问题导向,事中督导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务实导向,既包容审慎,又重违严惩,重点对存在风险隐患的市场主体进行检查。局领导班子带队对11个县级局进行督导,“四不两直”对34家重点监管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全市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6718人次,检查市场主体14376个次,发现问题1602个,查办各类案件771起。
提升服务效能,事后总结回访。落实执法案件案后回访,提升企业满意度。坚持惩罚与保护并重、治理与完善相结合的原则,督促其整改并进行指导。对企业提出的需求和建议,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和业务专家,进行上门指导,针对性服务,目前已实现结案案件100%回访。
完善机制、提质增效,开展消费环境建设“1+4”工作举措提质行动
通过“1+4”工作举措提质,“在推动经营者落实首问负责制上提质、在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工作上提质、在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上提质、在推行先行赔付制度上提质、在在线争议解决机制实施上提质。”更好指导经营者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优化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
在推动经营者落实首问负责制上提质。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义务性工作举措,指导引导经营者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依据“谁销售谁负责,谁服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主动化解消费纠纷。
在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工作上提质。强化宣传引导和行政指导,让经营者依据自身情况和商品属性,确定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条件、流程等。抓好示范引领,带动更多的实体店承诺践诺。摸清商家底数,提高承诺践诺商家质量,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无理由退货单位2.3万家。
在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上提质。贯彻落实省局、省消协关于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要求,全市建设消费维权服务站79个,及时掌握本地服务站建设和运行情况,加强宣传,提升知晓度,让消费维权服务站成为消费者充分信赖、优先选择的消费纠纷化解“前沿阵地”。
在推行先行赔付制度上提质。结合经营主体实际,灵活采取多种形式,分类逐步推广,注重实施效果。积极帮助适合建立先行赔付制度的商家应建尽建,并建立相应工作台账,全市共有16个大型商超实行先行赔付制度。
在在线争议解决机制实施上提质。加强ODR机制宣传引导,在消费纠纷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大推广力度,引导其了解ODR、参与ODR,提高发展质量。组织企业应用培训,建立联络通道,明确办理要求,真正发挥ODR作用,目前全市共有ODR企业2778家。
拓展范围、多点发力,开展放心消费进乡村深化提升行动
将消费环境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助力地方特色农产品提升质量、培育品牌、开拓市场,大力提升乡村消费环境安全度。
逐步拓展覆盖范围。结合辖区乡村经营主体数量及其经营规模,合理确定放心消费行动覆盖乡村拓展范围,有序引导相关市场主体参与放心消费行动,指导其围绕“安全放心、质量放心、计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等主体责任开展放心消费承诺亮诺,指导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承诺内容和使用“放心消费在山东”标识。开展放心消费进乡村宣贯活动38次,指导培训放心消费承诺单位1500余家,全市放心消费行动覆盖乡村比例达到60%以上。
促进农产品质量提升。聚焦质量技术帮扶,引导经营者建全质量管理体系,推动消费品生产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指导灵芝孢子粉、灵芝孢子油、灵芝盆景、堂邑葫芦等7家企业参加“聊城优品”推介会。围绕轴承锻造、机械制造、灵芝、鸭梨等优势特色产业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加快关键产品技术攻关和标准研制应用。推进以聊城“新三宝”为代表的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争创更多国家局、省级区域公共品牌。
推进农产品市场拓展。指导冠县灵芝、阳谷国庄粉条、堂邑葫芦等乡村特色产品规范网络交易行为,拓宽网络销售渠道。开展广告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充分发挥广告品牌塑造作用,助力农业品牌营销推广。开展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总结推广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经验,逐步打造以地理标志产品为核心的“公共品牌+企业品牌”联动发展体系,冠县灵芝、冠县鸭梨、高唐锦鲤等先后被认定为地理标志产品。推进特色产业标准化建设,开展企业标准化建设,其中冠县创宇新材料有限公司的企业标准获得企业标准“领跑者”荣誉称号,2024年共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6个,2024年组织参与制、修订标准企业申报聊城市质量发展奖励资金188万元,取得乡村领域认证证书12个。
严守确保农村领域食品安全。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提升行动。推动农村食品小作坊合规生产,检查食品生产小作坊1041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指导规范,对违规违法的责令整改78家,立案5家。推动农村食品经营者规范经营,全面掌握辖区内食品经营者的数量、经营范围等基本情况。根据规范标准,指导辖区内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经营。经过汇总全市农村食品供货商402家、已规范298家,完成74%;经营店规范8754家、已规范6629家,完成比例76%。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排查发现生产经营“三无”食品20批次、假冒食品3批次、劣质食品19批次;生产经营过程温度湿度控制不符合条件255家次、环境卫生不达标410家次;全部按照要求及时开展整改及处置。
加强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在农村领域深入开展消费环境建设“1+4”工作举措提质行动,推动连锁型、大型企业等经营主体一体完善首问负责、无理由退货、先行赔付、在线争议解决以及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强化消费纠纷源头和解。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揭露非法传销和非法集资活动的欺诈本质,增强农村群众防范意识能力。开展乡村消费维权宣传教育19次,参与人数1万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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