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登报声明
曹耜万,身份证号:370304197110181912,因你从2025年5月26日起至今,连续旷工14天,并与公司失去联系,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做出对你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经多次与你联系未果,请自本通告刊登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否则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山东宏马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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