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救护车清查、严厉打击“黑救护”等违法违规行为、疏堵结合引导医疗照护转运服务良性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等6个部门11月3日发布通知,决定联合开展为期1年的非法救护车专项整治工作。这份《关于开展非法救护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本次专项整治面向登记注册为“救护”类的机动车辆,以及非法提供院前医疗急救和医疗照护转运服务的非“救护”类车辆(即“黑救护”)。 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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