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明年4月1日起施行
2025年11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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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将从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现代信用体系中,信用修复制度赋予了失信主体在纠正错误、履行义务后,恢复自身信用状态的法定权利。
  办法从明确分类标准、优化办理流程、加强协同联动三方面入手,推动建立以“信用中国”网站为统一总窗口的协同机制,实现失信信息的精准分类、修复办理流程的标准化、修复结果的全国同步更新,帮助信用主体依法依规、高效便捷重塑信用,切实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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